税法

主讲人
林冬梅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学期
第8期(已结束 · 2023-02-13 至 2023-08-07)
  • 第1 期(已结束 · 2018-09-01 至 2019-01-07)
  • 第2 期(已结束 · 2019-09-01 至 2020-01-07)
  • 第3 期(已结束 · 2020-09-01 至 2021-02-15)
  • 第4 期(已结束 · 2021-02-23 至 2021-08-15)
  • 第5 期(已结束 · 2021-09-23 至 2022-02-20)
  • 第6 期(已结束 · 2022-03-04 至 2022-07-30)
  • 第7 期(已结束 · 2022-07-31 至 2023-01-18)
  • 第8 期(已结束 · 2023-02-13 至 2023-08-07)
  • 第9 期(已结束 · 2023-08-21 至 2024-02-21)
  • 第10 期(已结束 · 2024-03-21 至 2024-08-14)
  • 第11 期(已结束 · 2024-08-15 至 2025-01-15)
  • 第12 期(已结束 · 2025-02-24 至 2025-07-25)
  • 第13 期(已结束 · 2025-08-28 至 2026-01-30)
  • 第14 期(进行中 · 2026-03-01 至 2026-07-31)
教材信息
税法
学时
72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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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程是财经类与商贸类专业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必修或选修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也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中税法部分的必考内容,同时,也是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必考科目。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法对国民经济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和稳定保障作用。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迫切需要,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税法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律保障。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熟悉和掌握税法的基础知识,包括实体法部分各个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程序法部分税收征管的方法、程序与措施等。内容具体包括:税法总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其他税种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全面深入地认识与理解这些理论知识及政策法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情况,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与实际生活工作情况进行理性的分析,培养学生勤于思考、擅于总结、勇于创新的学习习惯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觉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使学生具备从事专业相关职业岗位所必需的税务登记、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会计处理等相关的税收知识和技能,为零距离就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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